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材料卸货的人工费要计入什么会计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环保税有关计税依据、应纳税额以及各类计量方法。 对于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工业噪声的分贝数,应按分类方法计量:对于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的,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核定计量;对于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核定计量;对于纳税人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或者物料衡算方法核定计算;对于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认定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办法核定计算。 环境保护税的应纳税额则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二)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三)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四)应税建筑施工噪声的应纳税额为施工单位承建的建筑面积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工业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责任编辑:跳跳虎 跨境电商涉税应注意问题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作为实体经济主体,制造业的健康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中国制造2025》就体现了国家对发展制造业的决心。——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适用对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申请条件】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计算规则】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重大变化】新增“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五个先进制造业,扩大享受范围。——制造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适用对象】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优惠内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办理手续】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重大变化】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形成无形资产的,摊销比例由175%提高到200%。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制造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适用对象】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优惠内容】一是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二是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三是制造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办理手续】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重大变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财务人员要了解财税政策,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如想了解更多财税政策,可以了解一下赵海立老师的课程,全年持续更新,带你月月学新政,职场不落伍!更多推荐: 超实用!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十问十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