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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上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延期至6月30日!

非居民企业看过来,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您办理了吗?不知道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非居民企业,请查看上期内容→今天为您解答办理汇算清缴时的一些常见问题!01、非居民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什么资料?答:办理汇算清缴时,非居民企业需要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当前适用的申报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文件及表单下载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19年版)》等报表的公告。02、有哪些途径可以办理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答:非居民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有两种途径,一是可以持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二是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自行填报办理。03、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时如何寻找操作路径?答:进入电子税务局界面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版)(F200)》/财务报表报送。04、符合什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可以选择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答:应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二)主要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号公告规定准确计算本机构、场所的税款分摊额,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05、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办理?答:在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信息资料:(一)主要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二)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三)符合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在办理季度预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二)季度财务报表(限于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二)年度财务报表。汇算清缴什么调增?什么需要调减?什么可以扣除?优惠怎么享受?37张表怎么具体填写?加入《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综合讲解班》,一课搞定汇算清缴前瞻筹备、政策定位、优惠申请、报表填写。更多资讯:推荐阅读: 强烈推荐!金税系统下“个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精讲

    赵先生是一家机械制造企业的技术干部,去年7月初被派往德国协助客户安装和使用本企业销售的机械设备。在德国工作了6个月,期间,国内公司每月给他发放10000元人民币的工资(已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和公积金),德国客户方面每月则支付赵先生技术指导费用及生活补贴约合人民币8000元。德国公司每月8000元费用转到中国公司,再由中国公司发放给赵先生,同时该笔费用德国公司每月为其向德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约合人民币1500元。今年1月份,赵先生回到了国内,面对在德国的6个月国内、国外两处发放的的所得应如何缴纳个税一头雾水。按照赵先生的情况,他的收入虽然分别由境内外单位支付,但根据《》(国税发〔1998〕126号)第四条的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赵先生在德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技术指导费和生活补贴属于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合并计缴个人所得税。依据《》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煽鄢木惩饨赡筛鋈怂盟八岸钍侵父鋈死丛从谥泄惩獾乃靡勒崭盟美丛垂一虻厍姆捎Φ苯赡刹⑹导室丫赡�,且能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原件的个人所得税款。需要注意的是,可扣除的限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该国(或地区)的境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部分虽然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内,从该国(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赵先生在雇主的协助下,按税法规定的要求提供了德国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凭证,境外已缴纳的税款获准从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中抵扣。特别提醒: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请妥善保管好在境外缴纳个税取得的完税凭证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否则将无法享受境外税额抵扣的待遇。小资料:如何计税?赵先生虽从国内、国外两处都取得了收入,但按规定均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应将两处所得合并计缴个人所得税。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0)-3500(法定减除费用)-1300(附加减除费用)=13200元应纳税额=13200*25%(税率)-1005(速算扣除数)=2295元因赵先生能提供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原件,按规定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抵扣,即赵先生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实际应纳税额为2295-1500=795元;所以抵扣后赵先生6个月实际上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为795*6=4770元。假设赵先生不能提供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原件,则境外所缴纳税款不能从应纳税额中抵扣,那么,赵先生6个月则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2295*6=13770元。【】 责任编辑:泥巴姐 旅客运输劳务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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