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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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11月11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经广东省常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广东省人民印发实施。 《总体方案》整体框架与《总体方案》保持基本一致,并结合广东省正在推进的重要改革工作,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和构建公共资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机制纳入重点改革任务,构成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规范完整、透明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二是调整省以下间财政关系,建立省以下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运行机制。三是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四是深化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构建公共资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机制。五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地方税收征管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一年之际,广东全面深化改革再推重磅。最新出台的《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以改进预算管理、明晰事权和支出责任、构建地方税收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平配置公共资源为重点,推动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这份沉甸甸的方案不仅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新《预算法》相衔接,更结合广东实际增加了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深化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两大任务。而诸如厘清省与市县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探索建立地方税收体系等改革重点,使得这份方案颇具先行先试的意味。 深化预算制度改革 除国务院批准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 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第一大任务,在广东《总体方案》中,也被摆到了第一位。 根据《总体方案》,我省将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预算,把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加大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此外,未来我省将实现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部门预决算以及 三公 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如 三公 经费方面,我省将进一步细化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信息。 在跨年度预算平衡方面,《总体方案》明确,一般公共预算如出现超收,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平衡;如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实现平衡,省级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可增列赤字,报财政部备案,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为了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总体方案》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各级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必须作出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同时,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期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完善性债务管理体系也纳入了考量。根据《总体方案》,除国务院批准外,各级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且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 调整省以下财政关系 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办法 在调整省以下间财政关系方面,《总体方案》首先提出将明确划分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划分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时,适当上移并强化省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并在保持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实现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 而根据深化改革的精神,事权将划分为政权运转类、市场监管类、社会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等类别;支出责任将划分为省级支出责任、市县级支出责任、省市县共担支出责任等三类。 事权方面,《总体方案》将关系全省统一市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事务集中到省级;将直接面向基层、地域信息强、由基层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下放给市县管理;对于难以明确区分受益范围、各级均有义务且可以提供的公共服务,超出市县管辖范围或超越市县管理能力的跨区域事务,由省级承担。据悉,事权置换调整通过试点先行,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省级限制列举、剩余归属市县的方式,逐项明确省与市县的事权范围。 支出责任方面,《总体方案》明确,省级财政承担省级事权的支出责任,市县级财政承担市县级的支出责任。对各级共同承担的事权,按照合理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其中,对区域性公共服务类事项,基层信息收集越复杂,市县级支出责任越大,跨区域外部性越明显,省级支出责任越大;对共同管理维护类事项,初始建设方面支出由省市分担,日常维护方面支出由市县级承担。 建立地方税收体系 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直接税比重 探索建立地方税收体系是本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 《总体方案》指出,将按照改革部署,理顺与地方收入分配,将具备相当规模、收入来源稳定、与产业发展关联度高的税种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和主体收入;同时按照保持现有财力格局基本稳定的原则,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通过房地产税等改革,使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培育地方支柱税源,稳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以增强市县履行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保障能力。 在税制改革方面,《总体方案》提出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公平、统一、规范的税制环境,并将积极争取有关税制改革在我省先行先试。 如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落实推进消费税改革,增强消费税促进节能减排、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落实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或开发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落实环境保护费改税和环境保护税立法;落实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工作,探索构建个人收入与财产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广东亮点 在基础上增加两大任务 完善财力支撑机制促进投入公平配置 如果说,上述三大改革任务是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框架下的全面落地,《总体方案》的一大亮点还在于,在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省正在推进的重要改革工作,增加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构建公共资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机制两大改革任务。 在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方面,《总体方案》提出了明确实施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政策措施、完善供给机制、强化政策效应等五个方面的改革举措。通过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有效保障改善民生,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促进形成主导、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在深化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构建公共资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机制方面,我省将按照 引导、市场运作、规范透明、监管有力 的要求,探索推进财政投融资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构建公共资源向各类投资主体公平配置机制,推进公平统一市场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主要改革举措包括探索推进财政投融资改革、明确公共资源投入范围、规范公共资源公平配置方式、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等。 改革路径 问题导向试点推进 《总体方案》不仅明确了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如何推进也有深刻的思考。 着眼于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下一步,改革将从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财税体制方面最突出问题入手,优化制度设计,严格财政管理,确保资金分配规范、安全、高效,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同时,围绕稳步推进改革,《总体方案》坚持整体设计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合理选取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力求准确把握时机、力度和节奏,适时选取部分区域、领域、事项开展改革试点,做到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以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为例,《总体方案》将改变过去 基数加增长 、 钱等项目 的做法;又如在增加预算约束力方面,明确在预算执行中,各级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等。 【】 责任编辑:zx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四川:个体户转型私企所得税可减按20%征收
税务总局发布《》,对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进行明确。其中,涉及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规定如下:(一)试点实施前后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的确定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 (1+3%)。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试点实施后,按规定在确定应税行为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程序1.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2.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3.考虑到在试点实施前,各级税务机关需要做大量前期准备工作,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试点纳税人也较为集中,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公告 规定由省国税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结合工作需要,在试点实施前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采取预登记措施。在试点实施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三)相关政策规定的适用1.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的适用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应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2.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政策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分别对销售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和提供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规定,但都未明确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的纳税人如何适用相关政策,公告对此进行了补充,即: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注: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 责任编辑:泥巴姐 营改增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4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