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关于提高纳税遵从相关问题探析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建设中以技术为主的安全管理体制,忽视了人员对电子商务的安全影响。但近几年案例表明:企业缺乏针对内部人员的系统安全管理体制,是导致网络交易过程中泄密和企业利益损失的主要原因。本文重点分析了企业在电子商务安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提出了一些加强人员安全管理的建议,为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借鉴。 1、问题的提出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电子商务以高效、便捷、方便的优势和全新的企业经营理念、经营手段、经营环境吸引着广大用户,为世界经济赋予了无限的发展空间。随着电子商务应用范围的日益扩大,针对电子商务的各种犯罪活动也19益猖獗。国内外调查显示 ,52.26%的用户最关心的是网上交易的安全可靠性,超过6O%的人由于担心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而不愿进行网上购物。加强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已经成为促进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电子商务的安全,可分为技术安全和管理安全两种类型。所谓技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黑客手段窃取企业的用户lD、密码以及相关的机密文件,甚至网络银行帐号、密码等,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管理安全则是指缺乏对参与电子商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人员的管理预防手段,最终导致的电子商务安全事件。从美国的花旗银行和中央情报局到中国的某家国有商业银行,都有过由于内部人员的违规和违法操作,导致数据被篡改和泄密的事件发生。 近几年的电子商务安全案件表明:人员是网上交易安全管理中的最薄弱的环节,近年来我国计算机犯罪大都呈现内部犯罪的趋势,有的竞争对手利用企业招募新人的方式潜入对方企业,或利用不正当的方式收买企业网络交易管理人员。有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从本企业辞职后,迅速把客户资料、产品研发成果等机密出售给竞争对手,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原因分析 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已经引起很多企业的重视,但大多数企业往往侧重于加强技术措施,如购买先进的防火墙软件,采用更高级的加密方法等,很多企业认为:员工泄密的安全事故只是偶然现象,很少从人员管理的角度来探讨出现这些事故的根本原因。 重技术、轻管理 是当前很多电子商务企业的通病。由于管理手段不到位,很多先进的安全技术无法发挥应有的效能。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很多企业管理高层对人员管理在信息安全中的地位认识不足。大多数企业将电子商务网络作为一项纯粹的技术工程来实施,企业内部缺乏系统的安全管理策略,只是被动的使用一些技术措施来进行防御,因此电子商务过程中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往往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现实中没有一个网络系统是完美无缺的,不安全因素随时存在。因此,安全管理措施必须渗透到系统的每一个环节和企业组织的~个层面,只有构建一个人与技术相结合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确保整个电子商务系统得安全。 企业没有从整体上、有计划地考虑信息安全问题。企业各部门、各下属机构都存在 各自为政的局面,缺少统一规划、设计和管理信息安全强调的是整体上的信息安全性,而不仅是某一个部门或公司的信息安全。而各部门、各公司又确实存在个体差异,对于不同业务领域来说,信息安全具有不同的涵义和特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战略性必须涵盖各部门和各公司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相关内容。 缺少信息安全管理配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人才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关键。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没有一批业务能力强,且具有信息网络知识、信息安全技术、法律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和专门人才,就不可能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应该从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对信息安全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加快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 企业对员工的信息安全教育不够。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薄弱,9O%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人为疏忽所造成。如有些企业不限制内部人员使用各种高科技信息载体,如U盘、移动硬盘以及笔记本等移动办公设备。 3、加强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的建议 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管理实践表明,大多数安全问题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企业的组织架构、信息技术、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还牵扯到国家法律和商业规则。企业内部存在着诸多影响信息安全的因素:改变lT系统不等于改变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要使企业信息尽可能的安全,必须在技术投人的基础上融人人在管理方面的智慧i同时,不仅要防外,更要防内,即对组织内部人员的管理。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技术,但又不能单纯依靠技术。整个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是人与技术相互融合的过程,如何使管理与技术相得益彰十分重要。 三分技术,七分管理 阐述了信息安全的本质。 电子商务的安全管理,就是通过一个完整的综合保障体系,来规避信息传输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以保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网上交易安全管理,应采用综合防范的思路,一是技术方面的考虑,如防火墙技术、网络防毒、信息加密、身份认证、授权等,但必须明确,只有技术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二是必须加强监管,建立各种有关的合理制度,并加强严格监督,如建立交易的安全制度、交易安全的实时监控、提供实时改变安全策略的能力、对现有的安全系统漏洞的检查以及安全教育等。为了加强企业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现在许多企业没有意识到互联网的易受攻击性,盲目相信国外的加密软件,对于系统的访问权限和密钥缺乏有力度的管理。这样的系统一旦受到攻击将十分脆弱,其中的机密数据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据调查,目前国内90%的网站存在安全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者缺少或没有安全意识。某些企业网络管理员甚至认为其公司规模较小,不会成为黑客的攻击目标,如此态度,网络安全更是无从谈起。应该定期由公司或安全管理小组承办信息安全讲座,只有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才能有效的减少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立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一个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首先应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即建立由行政领导、IT技术主管、信息安全主管、本系统用户代表和安全顾问组成的安全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建立管理框架,组织审批安全策略、安全管理制度,指派安全角色,分配安全职责,并检查安全职责是否已被正确履行,核准新信息处理设施的启用、组织安全管理专题会等。还应建立由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用户管理员等组成的安全执行机构。该机构负责起草网络系统的安全策略、执行批准后的安全策略、日常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定期的培训和安全检查等。如果需要,还可建立安全顾问机构。安全顾问机构可聘请信息安全专家担任系统安全顾问,负责提供安全建议,特别是在安全事故或违反安全策略事件发生后,可以被安全决策机构指定负责事故(事件)调查,并为安全策略评审和评估提供意见。 (3)制定符合机构安全需求的信息安全策略。电子商务交 易过程中,需要明确的安全策略主要包括客户认证策略、加密策略、日常维护策略、防病毒策略等安全技术方案的选择。安全执行机构应根据本信息网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信息安全策略,策略中应明确安全的定义、目标、范围和管理责任,并制定安全策略的实施细则。安全策略文档要由安全决策机构审查、批准,并发布和传达给所有的人安全策略还应由安全决策机构定期进行有效性审查和评估:在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现新的脆弱性、组织体系或技术上发生变更时,应重新进行安全策略的审查和评估。 (4)人员安全的管理和培训 参与网上交易的经营管理人员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企业的命运,他们承担着防范网络犯罪的任务。而计算机网络犯罪同一般犯罪不同的是,他们具有智能性、隐蔽性、连续性、高效性的特点,因而,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管理变得十分重要。首先,在人员录用时应做好人员鉴别,人员录用或人员职位调整时,一般要签署保密协议。当人员到期离开或协议到期、工作终止时,要审查保密协议。其次对有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建立人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策略和规程方面的培训。第三,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岗位职责中明确本岗位执行安全政策的常规职责和本岗位保护特定资产、执行特定安全过程或活动的特别职责,对违反网上交易安全规定的人员要进行及时的处理。第四,贯彻网上交易安全运作基本原则,包括职责分离、双人负责、任期有限、最小权限、个人可信赖性等。 (5)增强法律意识,促进电子商务立法 面对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贸易形式,我国目前尚无专门法规可依,使得部分违法犯罪人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近几年里,国家加强了这方面的投入。在全国性的立法文件中,《合同法》的部分条款可以看作是针对电子商务的立法。此外,广东省制定的《广东省电子交易管理条例》这个地方性的法规可以看作是对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有益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是对主要用于电子商务活动,电子政务等其他应用应该有新的适用法规。 尽管在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立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总的来说,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还很不健全,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保护缺少直接性;相关立法比较分散,而且效力不高;对新出现的情况缺乏适应能力;立法速度慢。这些都需要电子商务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不断探索,共同促进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法制环境建设。 4、结论 快捷的电子商务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使企业面临着各种安全风险。由于缺乏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管理体制的系统认识,很多企业都把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作为一项技术工程来实施,而忽略了交易过程中,各种参与人员对安全的影响。分析了企业在电子商务安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从安全防范意识、管理组织体系、信息安全技术策略、人员管理与培训、电子商务立法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加强人员安全管理的建议。在企业走向电子商务时代,只有管理与技术并重,才能确保企业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责任编辑:lcl 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技术
一、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2003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产品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 2.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从2003年起,中央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首先用于出口退税; 3.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实际退税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即中央财政负担75%,地方财政负担25%; 4.推进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加快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推进外贸代理制; 5.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从2004年起由中央财政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 二、机械产品出口退税率下降情况 2003年10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除少数产品外,调低出口退税率,并公布了调整退税率的海关税号和大类产品名称。现将与海关税号相对应的机械产品,分行业介绍如下: 石化通用机械行业:石油:天然气钻机维持17%退税率不变,其他产品(含全部通用机械和石油、天然气钻机零件)都由17%降到13%。 重型矿山机械行业:保持17%退税率不变的有:电动滑车及提升机、千斤顶、卷扬机、装船卸船机、各种升降机及输送机、架空索道、矿用电铲、矿用及凿井钻机、金属冶炼及铸造机械、金属轧机、辊压成型机。其他产品(含洗选、球磨、破碎设备、各种工业炉窑及其燃烧器)都由17%降到13%。 工程机械行业:保持17%退税率不变的有:起重机,叉车及搬运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筑路机、截煤机、凿岩机及坠道掘进机、风动工具、各种摊铺机、混凝土或砂浆混合机器、矿物与沥青混合机器,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机动混疑土搅拌车。其他产品(含上述机械零件、部件)都由17%降到13%。 机床与工具行业: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组合机床三种产品仍然保持17%退税率不变,其他产品(含工具,零附件)都由17%降到13%。 汽车行业:保持17%退税率不变的有汽车及其发动机、关键件、零部件,其他产品(含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电动和机动牵引车,短距离运货车辆)都由17%降到13%。 电器行业:除电动工具继续保持17%退税率不变外,其他产品包括电动工具零件都由17%降到13%。 农业机械行业:拖拉机、柴油发动机及零部件,仍按17%退税率不变,其他农机产品原退税率为13%的都降到11%。 仪器仪表行业、文化办公设备行业、机械基础件行业、食品包装机械行业,都由17%降到13%。 三、对机械工业的影响 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是指退还在国内已征收的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目的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国内间接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货物重复征收国内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这种做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体观了世贸组织关于非歧视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并已形成国际通行惯例。因此,它不是个别国家采取的优惠政策,更不是补贴。 目前我国对国内机械企业生产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为17%,其中大部分农机产品为13%。因此,在这一范围内对出口产品进行退税,符合世贸组织规则。 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继续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就业,增加国家外汇储备,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近几年来我国出口增速很快,出口规模越来越大,而出口退税金额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不尽合理,(国内征收的增值税由中央财政统一征收后,返回地方25%,而退税却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导致欠退税问题十分严重。从机械行业来说,对机械企业退税不及时已是普遍现象,滞后的时间,前两年一般为一个季度,近一、两年为半年左右甚至更长,已严重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和经济效益。因此,改革出口退税机制是完全必要的。 这次改革对机械工业有以下影响: 1. 新帐不欠,老帐要还 ,将有利于机械企业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利息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过去欠退的税额,由中央财政从2004年起采取全额贴息等办法予以解决,大大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困难。而且新发生的退税额要做到及时足额退税,使企业加快了资金周转。政府有关部门将制订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有关企业要组织力量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凭证,加快退税进度。 2.大多数机械产品出口退税率下降4个百分点,将增加企业生产成本或减少企业利润,影响企业竞争力。 按照海关税号分类,机械产品出口1亿美元以上的60多种产品中,除电动工具,液压千斤顶、部分汽车零部件和小马力柴油机等10种产品出口退税率保持17%不变外,其他产品都下降了4个百分点,必将影响这些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尤其是一些靠价格优势出口,价格竞争又十分剧烈的产品,如摩托车、阀门、轴承、电动机、部分普通机床、液压泵等影响更大。有些主要依靠出口的企业,如一些摩托车或其零部件生产厂,由于批量小,成本高,有可能难以生存,面临淘汰。为此,一方面要努力降低出口成本,减少中间环节费用,大力扩展自营出口。自营出口费用太高的,要寻找和委托代理商或中间人,扩大出口,缓解出口退税额减少的影响;另一方面要改善出口产品结构,增加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的出口,如数控机床、加工中心,汽车、拖拉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工程机械,连铸机、轧钢机、柴油发电机组、成套发电设备与输变电设备等。 3、地方政府承担的25%的退税额,难以保证,将影响企业出口的积极性。 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实际退税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财政负担75%,地方财政负担25%。这个规定是合理的。但具体操作难度很大,可能难以落实。这是因为: 第一,有些产品出口地与货源地不统一,产生了收入与退税分离的问题。生产企业的产品增值税交给了当地政府,如果产品在异地出口,要由出口地政府退税,出口地政府当然不会同意。外贸公司收购外省市产品(含成套设备)在本地海关出口,如何去向生产企业所在地政府退回这25%的税款,很难办。有资料显示.目前天津市出口的货物,约有50%是外地生产的。对此,企业反应很大。 第二、中央财政将企业所交的增值税,按25%返回地方后,地方又按一定比例由省地县三级分摊。如果出口产品要退税,要从省地县三级退回,非常复杂,难以落实。有些市县经济困难,又无法拿出退税款。 许多企业已对此顾虑重重,反应很大,感到不落实。 对此,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订管理办法,以解决上述问题。为了保证企业能够足额及时退税,建议先从中央财政统一退付给企业(即包括地方应退的25%在内),再按出口产品货源地统计,将25%的退税款,先从应退还给省市自治区的增值税中扣除,再将其余部分退还地方。这样既方便企业,又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对外贸企业要推行代理制,但目前仍实行收购制的,要制定专门办法解决应由地方负担的25%的退税款问题。 责任编辑:鬼谷子 加强便利店特许加盟的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