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开电子产品发票|代开电子产品发票【开票|点击进入】澄秦财务服务

开电子产品发票|代开电子产品发票【开票|点击进入】可开会议-餐饮-住宿-广告-技术服务费_澄秦财务服务

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接受捐赠设备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问: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办理出口退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规定,对于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发票联与抵扣联全部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二是有发票联但抵扣联丢失时,根据国税函[2010]162号文件规定,对于外贸企业只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另外,在办理此项业务时还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以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调整为180天。那么,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发票联),如还未认证的应在规定期限的180天内及时进行认证,并按上述两类情况的要求办理出口退税的有关事宜。二是对于各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出口退税的管理与审核,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的情况下,才能按现行出口退税有关规定办理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 责任编辑:泥巴姐 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可以税前列支吗

          近期,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开始,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其中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和《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这两张表单有哪些具体变化吧~一、修订内容:A107040的相关变化变化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 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新增第28.2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重点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第28.3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填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优惠政策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优惠政策情况。政策背景: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规定:“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变化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新增第28.4行“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及下级行次,适用于填报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政策背景: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变化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规定,增加了第32行“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行此,适用于填报公司制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政策背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第一条规定:“对示范区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二、修订内容:A107042的相关变化为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的相关规定,对表单进行全面精简,数据项由22项减至11项,您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选择相应的数据项填报。三、案例分析A企业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成立于2015年。2020年,该企业职工总数为100人,其中,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为55人,其中研究开发人员为25人,企业全年投入生产该集成电路设计的研发经费为110万元,实现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为300万元(自主设计销售收入270万元),企业年销售总收入为440万。企业核心技术、研发费用占比等条件均符合相关法、法规规定要求。该企业2018年开始获利,2020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问20年企业所得税金额及如何填报相关优惠明细表。(填报单位:万元)【解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对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20年度该企业相关条件符合财税〔2012〕27号和财税〔2016〕49号规定要求,在获利年度18年开始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到期满为止。因此,20年减免的企业所得税为:200*25%*50%=25(万元)(1)填写《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2)填写《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了解更多企业所得税知识,请关注财税实务选课中心,相关推荐: 重磅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1号

          更多相关

        1. 企业税后营业利润是怎么计算的?
        2. 浅淡新时期高校辅导员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3. 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有哪些新变化?
        4. 企业缴纳�?畹幕峒品致荚趺葱�?
        5.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规程
        6. 青岛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7. 支付及收取押金如何写会计分录?
        8. 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这份指南请收好
        9. 谈人力资源管理中员工的激励机制
        1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填列方法
        11. 借款合同印花税怎么贴票?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 -086-66130342 传真 -086-6605245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9号坤讯大厦10A室
          沪ICP备610800DA3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澄秦财务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