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生产设备大修理会计分录怎么写?
作为一名财务人你是否听到过所得税计量的四步法么?今天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所得税的计量四步法吧!所得税的计量四步法第一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唬�1)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该资产未来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金额;(2)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代表的是该资产未来流入的经济利益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第二步,根据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是指在资产负债表内,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暂时性差异对企业未来缴纳所得税的影响不同,又分为两类:(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期间需要纳税的差异,本期不需要缴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未来期间可以抵税的差异,本期需要缴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资产类)账面价值-计税基�。剑ǜ赫啵ㄕ嗣婕壑担扑盎。粒ǎ�1)正差代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负差代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正差×未来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负差×未来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第三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所得税税率=(会计利润+纳税调增—纳税调减—税法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当期所得税税率=(会计利润+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所得税税率第四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等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或贷)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借或贷)当所得税税率不变时,可以简化计算: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利润表永久性差异)×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费用=计入损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发生额递延所得税收益=计入损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方发生额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多新政知识,相关标签: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的“四个关注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并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一、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二、废止《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1985年3月7日国务院批准 1985年3月15日国家标准局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十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发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第五条修改为:“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编码规则、数据标准、使用范围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第十二条中的“批准”修改为“确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后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第十五条修改为:“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设立登记证件或者税务登记证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领用纸质发票的,还应当提供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规�:头缦盏燃�,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单位和个人领用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删去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单位和个人开发电子发票信息系统自用或者为他人提供电子发票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三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一款第六项:“(六)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配合税务机关进行身份验证,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第三十八条改为第三十六条,在第一款中的“伪造发票监制章”后增加“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删去第一款中的“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第三章名称以及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中的“领购”修改为“领用”。第二十五条中的“发票”修改为“纸质发票”。删去第二十八条中的“和发票领购簿”。删去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的“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更多推荐: 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