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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权益性无形资产是什么

什么是工资“两税”是公司将已计提而未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企业所得税前进行了扣除,而个人所得税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缴税款,导致“两税”工资薪金差异!简单来说就是企业申报工资和实际发放不一致的情况(一般来说都是计提的多,发放的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照计提的金额税前扣除,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随州市税务局发现一些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应的工资薪金金额有很大差距,于是开展了“‘两税’工资薪金差异”风险比对行动,对企业的“两税”工资薪金实行联动管理。具体查处了以下违法行为:1.滥用往来账少缴所得税企业将未兑现的奖金转入往来账,提前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为18569万元,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仅17756万元,‘两税’工资薪金相差813万元。经查,是该公司将已计提而未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了扣除,而个人所得税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缴税款,导致“两税”工资薪金差异。最终该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655万元。2.将股东向企业的借款长期挂往来账上,代替股息红利某生猪养殖公司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税务人员比对该公司“两税”工资薪金申报数据,发现其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金额为2330.61万元,但2021年扣缴申报的个人收入仅为476.37万元。查看“其他应收款”科目,发现企业股东都从企业借用了大量资金但长期未归还。最终该公司依法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补扣个人所得税77.75万元。3.以母公司股权激励子公司高管,虚增成本费用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金额为5464.16万元,其2021年扣缴申报的个人收入金额仅为3071.35万元。通过核实,发现该企业通过“工资薪金支出—股权激励”项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了以母公司股权激励本单位高管的费用。最终该公司补缴税款130余万元。众所周知,工资一直是税务局监管的重点对象。但是我们财务人员对工资的风险却知之甚少,究竟该怎么防范风险、规避风险呢?一、两者稽核比对的数据来源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2.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中的全年累计收入额二、两者差异的原因有哪些?1.正常的、合理的原因(1)计提了年终奖企业当年预提的年终奖在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的, 可以在当年税前扣除,但个税是实际发放时(次年)才扣缴,形成了差异。(2)拖延了员工的工资企业账面上计提了员工的工资,但拖延至次年5月31日之前发放,个税在次年实际发放时才扣缴,形成了差异。2.不合理的原因(1)多列工资薪金支出比如,企业伪造了工资发放明细表虚列成本以及工资薪金的核算范围不正确等。(2)少申报工资薪金收入主要有以下情形:a.员工发放了工资,但未申报个税,或者按照较低的收入申报个税。b.企业多数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常年处于5000元以下,其他收入通过报销形式发放。c.部分员工现金发放工资,不申报个税。d.年收入未超过6万的员工,认为可以不申报个税。三、税局怎么查工资?税务局稽查工资,一般会从以下4个方面入手:1、审核工资凭证检查企业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工资条,审核发放工资与银行代发工资的数据是否一致。2、检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检查职工人数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来判断企业职工人数和形成标准是否合理。3、审查账、实差异审查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实际工资总额是否一致,核对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发放是否正常。4、结合第三方信息系统分析企业数据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交社保人员是否一致,并对企业缴纳个税和收入情况实施检查。更多推荐: 一文了解: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税收票证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省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和《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4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收票证和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种类 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南省税务局”)系统使用的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电子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印花税票、《印花税票销售凭证》、《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等。 纳入税收票证管理的税收票证专用章戳有:税收票证监制章、征税专用章、退库专用章、印花税收讫专用章、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等。 二、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刻制权限 税收票证监制章由税务总局统一制发;征税专用章、退库专用章、印花税收讫专用章等其他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由市级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规定的式样和规则进行刻制�?讨频乃笆掌敝ぷㄓ谜麓劣Φ痹谑屑端拔窕亓舻坠榈�,并报河南省税务局备案。 三、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流程 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与税收票证管理人员之间,基层税务机关与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之间,应当办理税收票款结报缴销手续。 (一)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结报缴销 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结报缴销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时,应当将已开具的税收票证存根联、报查联等联次,连同作废税收票证、需交回的税收票证及未开具的税收票证(含未销售印花税票)一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已开具税收票证只设一联的,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应当查验其开具情况的电子记录。 1.办理结报缴销手续时填写《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连同所收取的税款或税款汇总缴库的相关凭证,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办理税款结算和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核对无误的,双方互相签章并登记《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手册》。 2.代征代售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代征代售、代扣代收税款电子明细清单,列明纳税人名称、税种、税目、税款所属期、税额、已开具税收票证字号等。 3.税务机关、代售人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办理印花税票的票款结报缴销时,应当持《印花税票销售凭证》一并办理。 (二)其他税收票证结报缴销 其他税收票证是指,《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收入退还书》、《印花税票销售凭证》、数据电文税收票证以及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 1.数据电文税收票证由税收征管系统按月自动生成《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进行结报缴销。县级税务机关税收票证管理员应当定期查验税收征管系统中数据电文税收票证的开具、作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代征代售人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结报缴销除数据电文税收票证以外的其他税收票证时,应当将已开具的税收票证存根联、报查联等联次,连同作废税收票证、需交回的税收票证及未开具的税收票证一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办理结报缴销手续时填写《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连同所收取的税款或税款汇总缴库的相关凭证,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办理税款结算和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核对无误的,双方互相签章并登记《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手册》。 (三)基层税务机关与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结报缴销 基层税务机关向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结报缴销票证时,应填制或通过税收征管系统打印一式两份《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票管员应对基层税务机关缴销的税收票证进行复审,核实无误的,双方在《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上互相签章,各持一份,并将其与结报缴销的税收票证一并装订,归档备查。 四、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时限 税收票款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结报缴销。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代征代售人开具税收票证(含销售印花税票)收取现金税款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的时限要求是: (一)当地设有国库经收处的,应于收取税款的当日或次日办理税收票款的结报缴销。税务机关应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代征代售人按日办理税款解缴入库。 当地未设国库经收处和代征代售人收取现金税款的,按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的标准办理结报缴销,并以期限或额度条件先满足之日为准。 (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应按税法规定的税款解缴期限一并办理结报缴销。 (三)其他各种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时限、基层税务机关向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办理缴销税收票证的时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本公告自2021年2月18日起施行。 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2月18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浙江省发文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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