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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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是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中之重,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环节。人事考试工作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诸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因而决定了这一工作的创新对于整个社会的科学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要改革和完善人事考试工作,就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从人事考试工作的观念、制度、机制诸方面进行实践和理论上的创新,从而努力建构起人事考试工作的创新模式,真正在人事考试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人事考试 人力资源 创新模式 科学发展观是统摄我们新时期一切工作的全新观念,其对于人事考试工作的改革与完善亦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梢运�,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是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中之重,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方面,人事考试工作能够发挥巨大作用,这就决定了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之下,实现人事考试工作的创新,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理解、探讨、把握科学发展观对于人事考试工作改革、创新和完善的统领作用,在人事考试工作的观念、制度、机制诸方面进行实践和理论上的创新,努力建构起人事考试工作的创新模式,应是值得我们共同关注和思考的一个重要命题。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事考试工作的创新,应着力在以下几个关键处下功夫: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事考试工作的观念更新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仅仅在政治上可靠,但没有发展创新意识,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社会经济不断进步的当代,这样的人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要培养出大批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就必须树立科学创新观念,通过多种渠道,利用和管理好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的人力资源,深度发掘其人力资源的潜能,而人事考试工作正是这样一条有效的渠道,正因如此,我们首要的就是必须实现人事考试工作的观念更新:第一,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之下,树立人事考试工作的方向观念。方向正误决定成败,人事考试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活动,离不开科学发展观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方向指导。人事考试理论是人们对人事考试实践的科学总结和经验的升华,随着人才学、考试学、管理学、心理测试学等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的发展,人事考试理论基础日益丰富,人事考试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吸取这些学科相关的思想,丰富自己的理论体系,用以指导日益发展的人事考试实践,其创新才能够保证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第二,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之下,树立人事考试工作的以人为本的观念。以人为本的核心就是尊重人,促进人全面发展。人事考试作为人本化的社会活动,既是为人所设计,又反过来设计人。这里的 为人所设计 是指人事考试根据经济社会的需要来确定甄选或评价的人才, 反过来设计人 是指社会通过对甄选或评价的人才的使用,引导人才达到经济社会所要求的标准。在人事考试中,从考试目的的确定到考试结果的使用等各个环节中,都要尊重人才,运用人才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人的认识规律,采取各种方式,不拘一格选才。须知任何考试最根本的出发点不是要难为人才,而是要为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脱颖而出提供机会,创造环境。第三,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之下,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已经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增长和技术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的程度,直接影响到我们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和人才的全面发展。人事考试是围绕人才资源而进行的社会活动,考试的对象是人才,考试评价或甄选的也是人才,没有人才,就没有人事考试活动。通过人事考试对人才的评价或甄选及使用可以引导人才按社会的要求自觉培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实现人才资源的有效开发,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人事考试要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坚持把促进人才资源能力建设贯穿于整个人事考试的始终,以能力建设为主线,把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围绕促进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来确定考试目标,根据人才的身心发展和认识规律选择考试方法。依据人才衡量的标准确定人事考试的选拔和评价标准,以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能力的方式组织人事考试,正确使用考试结果以促进和引导人才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第四,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之下,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人才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人人都能成才,人人都希望成才,从这个意义上说,评价人事考试成效的标准不是考试选拔或测评了多少人才,而是人事考试是否促进了人才资源的潜能开发或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因而,人事考试工作必须努力使最大多数人有最大化成才的机会和条件。这就要求人事考试要面向全社会,通过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人事考试评价体系,服务于经济社会的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部门对人才甄选或评价的需求。第五,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之下,树立科学的人才评价观念。当前需要的人才既要有坚定的信念,又要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既要有高尚的品德,又要有引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既要有埋头苦干的精神,又要有敢于打破陈规、开拓创新的魄力。我们要把促进发展的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条件。这里所谓促进发展的能力,应包括:有创新勇气,能勇于担当改革中的责任,敢于面对创新中的风险,有足够的心理素质承受改革创新的考验;有协调能力,善于整合和利用各类资源和环境,通过全局调控和利益协调,调动起社会各个阶层的积极性,参与经济发展;有大局意识,即能在大局的高度去谋划发展,善于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置于国内外宏观形势和全国工作的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有超前思维,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有所预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见之于未萌,止之于未起,防之于未然。要准确地理解科学的发展观中的科学人才观。只有把人事考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来看待和认识,才能使人事考试真正反映和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才能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事考试工作的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一直是我国人事考试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当前人事考试的体制之所以不能够适应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应该说,制度和创新的缺乏是重要原因之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进行制度创新,已经成为人事考试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中迫切需要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正因如此,我们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探索出一些人事考试工作制度创新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第一,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创新健全人事考试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各项人事考试工作能够做到有法可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人事考试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就不能实现依法治考,长此以往势必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脱节,无法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全的宏伟目标。目前,人事考试基本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一些人事考试中各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明确,一旦有了纠纷,处理时缺乏法律依据,不能从法律上对各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保护。尽管不少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制定了考试工作条例,但由于没有法的属性而不能得到其他部门的认同。要与时俱进,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人事考试法律法规的创新,就势在必行。第二,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完善人事考试工作中的考官制度,使各项人事考试工作能够对社会人事考风实行正向的引导。通过人事考试工作中的考官制度,规范各项人事考试工作中的考官行为,这对于营造良好的考官形象,优化社会人事考试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各项人事考试考风的根本好转具有积极的作用。第三,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创新和完善人事考试工作中的保密制度,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使各项人事考试工作建立在严格的保密制度规范之下,以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可操作性。第四,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创新人事考试工作中的现代技术培训制度,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加各项人事考试工作的科技含量,使人事考试工作建立在现代高水平的制度规范之上,从而努力实现人事考试工作的人性化、公正化和科学化。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事考试工作的机制创新 科学发展观内在地决定着人事考试工作的机制创新,因为如果人事考试工作不能在整个系统内实现其机制创新,就无法以最高的效率和最优的功能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科学发展对其服务的高标准、新要求。我们认为,实现人事考试工作的机制创新,就必须从如下方面作出努力:第一、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健全和发挥良性考试机制的保障作用,减少人为决定因素。工作中,不断建立健全、优化人事考试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机制的保障作用,对于一些涉及人才培养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通过公正的考试机制来解决,让大家公平竞争,不搞人为决定。第二,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创新与规范人事考试工作的内外部运行机制,加强权力制衡和社会监督。要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坚持不断总结各项人事考试业务工作的成功经验,形成一套以制度为核心的约束机制,有效地预防不规矩行为的产生,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实行广泛的社会监督,增强人事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人事考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运行不出偏差,工作不失公正。第三,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创新人事考试选拔与评价机制,优化人事考试工作系统。要根据科学人才观的含义,把人才测评的标准由以知识测评为主转变为以能力测评为主。在人事考试选人用人时要注重人才发展意识的考察,从其对发展的认识、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的态度及处理方法,看其是否具有促进发展的能力。在职位分类和职业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建立以知识和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在人才的选拔上,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机制,进一步加快人事考试的民主化进程,提高人事考试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结语: 人事考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原则性强,工作系统的复杂程度高,社会人群反应极其灵敏,事关国家、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经济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工作,因此,需要社会各方的关心与重视,需要科学发展观的统领。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之下,对人事考试工作的观念、制度、机制诸方面实行理论和实践上的不断创新,才能真正建构起人事考试工作的创新模式,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人事考试工作各个具体的环节之中,推动整个人事考试工作以更高的水平、更高的标准进步与发展。责任编辑:雨昕 女性职业锚影响因素浅析
虽然本文只分析了端午节的 粽子 ,其他类似 粽子 等企业一些实物福利、实物赠送,都可以参考以下税务处理方法和原则。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一、个人所得税涉税分析1、送单位职工《》第八条解释了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同时第十条也提到: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粽子算是受雇取得的实物,依据以上规定,企业发放粽子给本企业职工,应按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粽子)的金额并入发放当月职工个人的 工资薪金 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2、送客户《》(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 其他所得 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 其他所得 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 偶然所得 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送离退休人员《》(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 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提醒的是,粽子无论送给谁,都应由赠送单位代扣代缴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1、视同销售具体政策规定:《》(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属于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2、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就是你们单位职工自己可以享受的而社会人士不能参与的)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三、增值税涉税分析1、视同销售具体分析《》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存在争议的问题:送客户用于个人消费,自产的 粽子 所产生的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说能抵扣,因为视同销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说不能抵扣,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能抵扣。2、不能进项抵扣具体分析《》第十条规定,企业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账务处理1、自制的粽子(1)送单位职工借: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送客户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业务宣传费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3)送退休职工借: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外购(1)送单位职工借: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贷:银行存款/应付往来款(2)送客户借: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业务宣传费贷:银行存款/应付往来款(3)送退休职工借: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贷:银行存款/应付往来款对此,您还有什么样的想法和问题,欢迎大家进入论坛讨论。【】 责任编辑:泥巴姐 如何发年终奖才能少交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