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9月1日契税要上调?真的还是假的?
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的规定,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决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省范围内所有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受票方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本公告自2021年1月2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税务总局省税务局2021年1月20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浙江省关于简并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次数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1. 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2. 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3. 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6月27日更多推荐: 7月1日起开始执行!印花税法政策要点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