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现金支票的填制步骤是什么?
顺发五金制品厂是一家私营企业。不久前的一天夜晚,该企业一间刚建成不久的钢结构生产车间突然发生倒塌,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此事发生之后,该企业负责人便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 该项延期缴纳申请是否会获批呢?私营企业与税务部门就此产生分歧。 私营企业认为,生产车间突然发生倒塌是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照《》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当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据此,私营企业认为生产车间突然发生倒塌,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然而税务部门却认为,该私营企业生产车间发生倒塌并非属于不可抗力,而是由于私营企业负责人为尽快使生产车间投入使用,擅自缩减钢结构支架所致。因此延期缴纳申请不能获得批准。 从私营企业与税务部门各自所持的观点可以看出,私营企业与税务部门的主要分歧,集中在生产车间倒塌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上。 要想确定生产车间倒塌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首先要弄清什么是不可抗力?纵观《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就会发现其中并没有对不 可抗力的定义做出规定。但是《》第一百五十三条却对不可抗力做出过详细解释,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从《民法通则》给不可抗力所下的定义看,不可抗力多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从其实质讲它是一种事件,最显著特点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具有以上3个特点的客观情况,就能够认定为不可抗力。相反,就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倒塌事件是否具有不可抗力的3个特点呢?按照正常的施工要求,钢结构生产车间的钢质支架的个数是有一定要求的,但是在实际当中私营企业负责人为使生产车间尽快投入使用,擅自减少了钢质支架。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私营企业负责人的此种行为,应该属于法律中的 过失 。也就是说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应该能够预见擅自减少钢质支架,可能会造成钢结构的生产车间发生倒塌,但是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决定,认为减少少量的钢质支架不会发生倒塌。 正是由于私营企业负责人这种 自信 ,才导致钢结构生产车间发生倒塌。这其中,私营企业负责人存在的是过失,而这并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说私营企业生产车间倒塌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相应的私营企业据此所提出的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也不能获批。 不过,私营企业发生生产车间倒塌也是事实,对此税务部门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尽量帮助其渡过难关。 【】 责任编辑:冠 资源型企业如何“接招”
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核定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税发〔2018〕79号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和《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发布)等规定,现就我省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下同),从2018年10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取得的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 二、既核定经营额又核定所得额(即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从2018年10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取得的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适用如下计算公式。 (一)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当年1月1日前已开业的,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月核定经营额 所得率 12-60000)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2. 2.当年年中开业的,月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月核定经营额 所得率 实际经营月数-5000 实际经营月数)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经营月数。 (二)开出发票的经营额高于核定经营额时,按开出发票的经营额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当年1月1日前已开业的,按开出发票的经营额计算的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开出发票的经营额 所得率 12-60000)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2. 2.当年年中开业的,按开出发票的经营额计算的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开出发票的经营额 所得率 实际经营月数-5000 实际经营月数)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经营月数。 三、不核定经营额但核定所得额(即按实际经营额和所得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适用如下计算公式。 (一)2018年第四季度过渡期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10月1日前税额=[(累计实际经营额 所得率-累计减除费用) 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 10月1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 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额 所得率-(3500 10月1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5000 10月1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 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 10月1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 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后税额=[(累计实际经营额 所得率-累计减除费用)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 10月1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 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额 所得率-(3500 10月1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5000 10月1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 10月1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 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后税额。 本期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二)2019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以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累计实际经营额 所得率-5000 本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 本期应缴税额=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统一思想、从严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党、国务院决策部署,让广大纳税人及时享受到改革红利。 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因调高个体工商户业主减除费用标准而调高行业所得率。 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18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qzz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幽鲜∷拔窬止赜谄胀ǚ⑵庇泄厥孪畹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