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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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山东省发票代开数量呈现 井喷式 增长态势。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及早谋划,充分合作,积极应对,有效化解发票代开压力。 在开展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期间,山东省国税局协调省地税局,及早获取2015年全省地税机关代开发票的详细数据,摸清地税发票代开底数。据统计,2015年全省地税机关共代开发票208.1万份,剔除房产不动产发票代开数量,全省地税机关全年共代开发票187万份。以此数据测算,营改增后,全省国税机关共需增设代开窗口427个。 在现有国税人员、设备和场所条件下,增设如此数量的代开窗口,在短期内是难以实现的。为此,山东省国税局采取多项措施深挖服务潜力。目前,全省每个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至少设置了1个营改增代开窗口,20个营改增直报办税服务厅和代开数量较大的办税服务厅均增设了留有余量的代开窗口。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积极协调地税机关,将其营改增后闲置的发票代开窗口调整为国税机关代开窗口。同时,山东省国税局与中国邮政公司山东分公司联合发出通知,将委托代开普通发票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及时组织对委托代开发票系统升级。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选择到就近的邮政公司等代开网点代开普通发票。【】 责任编辑:zx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甘肃:对照税负图算出减税额
环境保护税减免风险点提示01 案例分析A公司于2016年设立,主营业务为高温合金及其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高温合金精密铸造、研发生产及销售,其生产经营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征收品涉及硫酸雾(气)。2022年,该企业申请了环境保护税减免,但是在申请不久之后触发了风险提示。为核查实情,税务工作人员联系企业财务人员,并取得了相关的环境检测报告。原来,该企业存在5处排放口,其中1处排放口排放浓度为47mg/m3。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广东省硫酸雾(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5mg/m3。该企业的排放值超过了广东省规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61号)第十二条第三款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第二条,该企业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能享受减免政策。在了解到情况后,税务工作人员立刻通过电话联系该企业并作出政策辅导,让企业及时补缴环保税。据企业提供的环境检测报告,该企业当年硫酸雾排放量304.56kg,根据现行环境保护税法,硫酸雾品目应纳税额=排放量÷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304.56÷0.6*1.8=913.68元。但企业认为大部分排放口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只需要补缴超过排放标准的环保税,应当减免其余所需缴纳的环保税。面对企业的错误认识,税务工作人员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向企业普及了关于环保税的相关政策。企业人员在掌握了环保税减免的政策后,表示会依法补缴税款,并尽快对排放口作出改进。最终,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补缴了税款913.68元,滞纳金37.23元。02 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61号)第十二条第三款,“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第二条,“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其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03 风险提醒该纳税人虽然设立了多处排放口,且大部分都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但由于存在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排放口,仍然需要按规定进行缴纳环境保护税。对企业来说,环保税固然是小税种,但是如果对相关政策不了解,也可能产生涉税风险,尤其是对于排污量比较多的企业来说,充分掌握有关税收政策还是十分有必要的。当前,纳税人自身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增多。较多纳税人误以为如果设立了多个排放口,税务局仅针对环境污染超标的排放口进行征税,因此误用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对于存在多处排放口的企业,应当格外注意让每一处排放口的排放物浓度值都低于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这样才能够享受环境保护税的减免政策。更多推荐: 税务部门公布7起涉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