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商品进销差价属于什么科目
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让我们一起看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特此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3月24日更多财税政策、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了解更多相关财税问题,欢迎关注,带你解决工作中的税务问题。相关推荐: 小型微利企业出优惠新政,速看!
问:企业2014年进行的审计,这笔审计费计在2014年12月的费用里面,款项也是在2014年12月支付的,但审计费发票在当年没有取得,发票是在2015年2月取得的。请问,这种情况审计费是否可以在2014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根据《》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2014年12月份发生的审计费,当年虽然未取得发票,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年的费用,那么企业在进行2014年4季度所得税申报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且在汇算清缴期内取得该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就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责任编辑:泥巴姐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