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做手工账的流程是什么?
扩大进项税额抵扣是增值税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 营改增 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兼营免征增值税项目(或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且进项税额无法准确划分时,就要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增值税通常按月缴纳, 当期 即为 当月 。企业各月经营情况不同,比例数据各异。从这个角度看,比例计算法也不是尽善尽美。也正因为如此,就给企业留下了增值税筹划空间。 筹划的基本思路是:准确预测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在应税收入所占有比例最大的月度,集中安排对难以准确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就可以使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最小,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最大,从而应纳增值税最小。这一筹划思路的可行性在于:《》(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均可抵扣。180天的认证期限为企业筹划提供了较长的时间范围。 然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这就意味着增值税需要年度清算。虽然财税〔2013〕37号文件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106号)延续了这一规定。 案例 某信息技术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认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该公司同时还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该公司购进的许多物品无法准确划分用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假设该公司2013年10月开业,当月无收入,却有进项税额6万元,且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11月应税收入100万元,免税收入200万元;12月应税收入200万元,免税收入100万元。 方案一:进项税额全部用于11月抵扣 11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 200 (100+200)=4(万元),可抵扣6 4=2(万元),11月应纳税100 6% 2=4(万元);12月应纳税200 6%=12(万元)�:霞颇伤�4+12=16(万元)。 方案二:进项税额全部用于12月抵扣 11月应纳税100 6%=6(万元);12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 100 (100+200)=2(万元),可抵扣6 2=4(万元),12月应纳税200 6% 4=8(万元)�:霞颇伤�6+8=14(万元)。 相比之下,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税2万元。 仅仅改变进项税额抵扣时间就能节税,何乐不为呢? 假设税务机关对该企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年度清算,2013年应税收入合计100+200=300(万元);免税收入合计200+100=300(万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 300 (300+300)=3(万元),可抵扣6 3=3(万元)。应纳增值税300 6% 3=15(万元)。比方案一少纳税1万元,比方案二多纳税1万元。 如果企业选择了方案二,则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年度清算补征增值税1万元。不过,企业每月都正确纳税,年度清算补缴税款时,不需要缴纳滞纳金。因为财税〔2013〕37号和财税〔2013〕106号文件都没有规定年度清算要加收滞纳金。 如果企业选择了方案一,税务机关可以不进行年度清算。企业无形中多缴了1万元增值税。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虽然纳税筹划的效果可能会因年度清算而抵消,但不筹划却要多缴税款。由于企业没有自己年度清算的权力,无形中多缴的税款是不可能通过年度清算退回的。另一方面,先筹划后清算补缴税款,等于企业占用了资金,也对企业有利。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清算同样适用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国税函发〔1995〕288号)第十二条规定,对由于纳税人月度之间购销不均衡,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实的现象,税务机关可采取按年度清算的办法。但2008年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时,没有将这一规定写入其中,所以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很少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用这一规定。此次 营改增 试点,重申了增值税年度清算的规定,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值得关注。【】 责任编辑:泥巴姐 一图帮你读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新政
问: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政策重点聚焦在哪些方面,在当前形势下有何重要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在新年贺词中明确提出了 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 的要求。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这是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更大力度减税的重要体现。总体上看,此次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重点聚焦在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普惠性实质性降税。在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中,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小微企业标准高值衔接。这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税,惠及1798万家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也就是说,我国绝大部分企业主体都能够从这个政策受惠。 二是实打实、硬碰硬,增强企业获得感。将现行小微企业优惠税种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8个税种和2项附加。同时,在降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的同时,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小微企业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降至5%和10%,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0万的企业税负降低50%以上。小微企业四项政策均可追溯享受,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三是切实可行、简明易行。在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通过扩范围、加力度,直接降低实际税负,增强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的确定性和便捷度,减少税收遵从成本。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 直接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也是直接提高标准、放宽范围。同时,兼顾地方财力差异,采取了允许地方可在50%幅度内减征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的措施。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再推出一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有利于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下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按程序推出增值税改革等其他减税降费措施,增强社会获得感,推动形成积极稳定的社会预期。 问:为什么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高至月销售额10万元? 答: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力度,逐步将其免税标准提高至月销售额3万元。本次进一步提高至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受益面大幅扩大,且税收优惠方式简明易行好操作,将明显增强企业获得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更好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的关键性作用。 问:与此前相比,这次出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何变化? 答:第一,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政策调整前,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上限分别为100万元、工业企业100人(其他企业80人)和工业企业3000万元(其他企业1000万元)。此次调整明确将上述三个标准上限分别提高到300万元、300人和5000万元。 第二,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加大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力度。政策调整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此次调整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一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二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 举例说明,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75万元),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所得税负担大幅减轻。 问:初创科技型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是什么?此次政策有什么调整? 答: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政策调整前,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主要条件包括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等。此次调整将享受创业投资税收优惠的被投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与调整后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标准保持一致,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享受投资抵扣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 问:此次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的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答:已经享受了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各�。ㄗ灾吻�、直辖市)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原文发布日期:2019年1月18日来源:税政司转载自:财政部网站更多实务热点专题解读,尽在财税实务会员,戳图点击了解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星蒂 【房东VS 租客】个税App版本更新,这个问题总算解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