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公告黑龙江省财政厅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6号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规定,经省同意,现就本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公告如下: 一、本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依法登记证照上的住所地、经营场所地等地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预缴增值税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增值税预缴地。 (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扣缴义务人依法登记证照上的住所地或者经营场所地。 二、自然人及其他没有依法登记证照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依法缴纳、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 三、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黑财税字〔1985〕第2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财政厅 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1年8月26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云南省发文切换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征收渠道
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22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政府财政财务管理需要,我部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9〕5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17日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 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