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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固定资产报废转入清理会计分录是什么?

      小编和会计实务栏目的财税老师们为大家整理了这一周财税问答平台的热点问答,快来一起学习学习吧!一、总分公司汇算清缴问:我公司是总分支构的形式,分公司独立核算(收入、成本、利润),领取了非法人营业执照,进行了纳税登记,企业所得税如何汇算清缴,是季度分别预交,然后年度由总公司汇算清缴?还是分别进行汇算清缴?提问者昵称:6640****回答者:吴老师答: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申报,就地预缴。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按核定的分配比例,计算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当期应纳税额,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统一由总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总机构根据汇总计算的企业年度全部应纳税额,按规定的分摊比例,计算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扣除各自已预缴的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多退少补。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问:利润总额为负数汇算清缴时还需要做纳税调整吗?如果需要,纳税调整该如何做帐务处理?提问者昵称:2015****回答者:王老师答:利润总额不论是正数还是负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要做纳税调整。纳税调整只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算税款的调整过程,不用进行账务处理。三、商业保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问:公司给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提问者:1580****回答者:王老师答:1.根据《》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些回答同样解答了你的疑问吗?如果你有更多会计实务的相关问题急需解惑,赶快进入正保会计网校APP中的向财税大咖们免费提问吧!如果你还没有这个APP,扫下面二维码就可以下载咯。下载后进入主页面即可看到 ,点进去就可以向老师提问啦。相关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小海鸥 企业税务稽查风险与企业应对方法

            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将水产品冷冻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19年第5号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有关规定,决定将水产品冷冻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冷冻水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实施核定扣除,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冷冻水产品的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7)中 水产品冷冻加工 类别(代码C1361)执行。 二、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冷冻水产品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入产出法核定。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简称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 冷冻水产品的具体名称及其核定扣除标准见《全省统一的冷冻水产品扣除标准表》(附件1)。 三、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的产品,未列入统一扣除标准的,应于当年1月15日前或投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扣除标准核定申请,提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表》(附件2),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给省局核准后执行。 四、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应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填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表》(附件3)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五、试点纳税人应自执行本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试点纳税人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次性缴纳入库确有困难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于2020年8月31日前分期转出。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省统一的冷冻水产品扣除标准表 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表 3.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表 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2019年9月1日 关于《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将水产品冷冻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特点,在经过前期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将水产品冷冻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冷冻水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实施核定扣除,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三、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应如何进行核定扣除?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或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附件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方法核定扣除。 【】 责任编辑:qzz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实名办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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