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预缴增值税办理退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摘要】企业纳税筹划的研究,对提高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净化税收法制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以及实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从 新企业所得税法 的政策背景出发,阐述了新税法的主要变化内容,探讨了新税法下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纳税筹划点和纳税途径,努力做到依法纳税与合理避税的协调统一,提高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词纳税筹划 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 途径 1 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概述 纳税筹划也称为纳税策划、税收筹划等。它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 新企业所得税改革统一适用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等,这些举措意味着自20 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外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所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将不复存在。事实上,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上述差异一直是许多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要途径之一,本次税制改革无疑将对其产生较大的影响。 2 新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 2.1 关于纳税人的规定 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采用了规范的 居民企业 和 非居民企业 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居民企业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 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而非居民企业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制发展的方向,也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 2.2 关于收入总额口径 旧税法采用列举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新税法采用宽口径的收入总额概念,规定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作为收入总额,然后剔除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新规定有利于掌握企业所有的收入来源,避免漏记收入。 2.3 关于税率的变化 在原所得税法下,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2.4 关于反避税条款 在我国原来的税法规定中,未对反避税工作作出有效的规定,新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关联方转让定价,增加了一般反避税、防范资本弱化、防范避税的避税、核定程序等反避税条款。 2.5 关于准予扣除项目 (1)工资支出:取消了内资企业按计税工资扣除,外资企业据实扣除的规定,内外资企业均可按照工资的实际支出扣除, 但税务机关有权调整不合理、不真实的工资扣除数。 (2)公益性捐赠支出:新的所得税法对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而原所得税法规定内资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外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以扣除。 (3)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支出:原税法规定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2%、8%或25%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 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 收入净额的0.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 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0.3%。 2.6 收优惠 (1)保留:新所得税法继续保留了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所给予的优惠政策,保留了从事农、林、牧、渔业、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另外还有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2)取消: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15%的优惠税率。 (3)扩大: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新所得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的优惠税率,取消了原税法的地域限制。二是对创业投资企业。新所得税法增加了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新设创业投资企业,对投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的70%可以抵减所得税。即新所得税法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了使用范围对象。 (4)替代:即用新的优惠方式代替了原来的优惠计算方式。包括三项:第一,残疾人的税收优惠由直接减免税变为对安置残疾人收入工资加计扣除100%。新所得税法把优惠政策与所安置的残疾人员的人数相联系, 代替了原来达到一定的比例直接减税或免税的计算方式。第二,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由直接减免税改为减计收入。第三,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抵免税改为购买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规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3 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点分析 3.1 认定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为单位纳税。即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设立的分公司可汇总纳税,而设立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则要分别纳税。据此,目前存在亏损子公司的企业集团,可考虑通过工商变更,将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从而互相抵减,降低所得税税负。 3.2 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为20%。应对税率的变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努力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用好用足新税法的优惠政策。另外,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把握新所得税实施细则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把握企业所得税率临界点的应用。 3.3 除的筹划 新所得税法对企业税前扣除的规定有较大变化,需要注意这些变动进行纳税筹划。 (1)计税工资的筹划 新所得税法取消计税工资制度,对真实、合法的工资支出给予扣除,即对工资的扣除强调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2)对公益性捐赠扣除的筹划 新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扣除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允许扣除。除了扣除比例变化,企业还应注意公益性捐赠扣除的税基不同。原所得税法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新所得税法为年度利润总额。如果存在纳税调整项目,年度利润总额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同的数额,企业在考虑对外公益性捐赠能否扣除时,一定要注意正确计算扣除基础,准确把握可扣除的量。 (3)资产扣除的筹划 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可在实行新税法的当年,对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损耗较大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增加税前扣除,以减少所得税支出。 3.4 惠政策的筹划 (1)保留的优惠政策 新所得税法保留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保留从事农、林、牧、渔业、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还有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2)扩大的优惠政策 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所得税法对原有优惠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一是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的优惠税率。企业应密切注意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及程序。二是增加了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企业应注意对创业投资企业的认定条件,参照原各地的规定,及时进行调整,争取享受税收优惠。 3.5 与非居民企业的税收规定的筹划 居民企业包括境内所有企业以及境外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税所得为来源于全球所得,适用25%的税率;非居民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在境内设置机构场所以及在境内无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适用20%的税率。企业应了解 居民企业 和 非居民企业 的概念,熟悉居民非居民企业不同所得来源的纳税规定。 4 体纳税筹划途径 4.1 税人的规定进行筹划 新税法规范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这一新变化对外资企业影响非常大,如果企业不想成为中国的居民企业,不能像过去那样仅在境外注册即可,必须确保不符合 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 。 4.2 前扣除进行筹划 税前扣除主要是指成本、费用的扣除。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需要准确把握税法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顺利实现成本费用的最大化扣除。同时,新税法规定以公司法人为基本纳税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是独立纳税人。企业把设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变成分公司,使其失去独立纳税资格,就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做的好处是:各分公司间的收入、成本费用可以相互弥补,实现均摊. 4.3 收优惠进行筹划 新税法统一实行25%的税率。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新政策扩大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4.4 收筹划策略 新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实行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收入;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等。企业可以调整自己的投资项目来实现节税的目的。 5 结语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施,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种新形势下,企业应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有针对性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使企业税负最小化,降低成本,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文孟蝉,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审计月刊,2007,(12). [2] 刘文,符刚.基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纳税筹划分析(二),内江科技,2008,(1). [3] 庄粉荣,新旧所得税不得扣除项目规定,税收征纳,2008(9). [4] 司玉红,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技术之我见,现代商业,2008(33). [5] 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78-86. 【】 责任编辑:老A
【摘要】现代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正面临着加强国际化、迎接新技术、抑制成本和开发人力资本等一系列因素的挑战。同样,这些因素也必然对现代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者职能定位、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各方面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面对瞬息万变的新形势,理应熟练掌握有关保险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并借鉴国内外保险业最新的人力资源实践经验,来确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方案,从而实现为本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目标。 【关键词】保险业挑战 人力资源管理 资源外包 人力资本 一、加强国际化 我国加入WTO后,在华外资保险公司数量进一步增加,保险市场的国际化显著加强。在共同的、平等的保险市场竞争环境下,谁提供的保险产品适销对路,保险服务周到、便捷,谁就可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保险市场的国际化对保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同样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升人力资本的竞争力,有效参与国际竞争,是现代保险业的当务之急。其要求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者,掌握跨文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缩小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国外的差距,选择并培养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员工,对国际化的人力资源制订人力资源管理的解决方案,从而增强本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 二、迎接新技术 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使得保险业能够获得信息激增带来的优势,对现代保险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也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向电子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其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要能够很好地根据保险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使用适合本企业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human resources information system, HRIS)。所谓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是指提供现实的和准确数据的计算机系统,用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控制和决策。 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使得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也不同程度地应用了网络与计算机技术。譬如,在招聘中,使用新兴的在线性格测试、在线员工满意度调查、在线员工培训等等。通过信息化、电子化技术,提高了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质量与效率,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因此,信息技术的发展要求现代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者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信息技术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能够合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有关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从而提高现代保险业的竞争力。 三、抑制成本 国际化、信息技术等对保险业竞争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给保险业在降低成本、最大限度提高竞争力方面增加了压力。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劳动成本是最大的费用,当然保险业也不例外。对此,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则是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外包简单地说就是通过人力资源部门将一部分或全部的职能,以委托和代理的形式交给企业外部的专业机构来完成。外包是基于以下优势:(1)当保险业人力资源相关职能外包的成本低于本企业内部运行成本时,可以精简人力资源部门人员,降低成本;(2)可以使保险业从不同渠道规避国家规定责任义务,从而降低人力成本;(3)使得保险业人力资源部能够将主要精力和资源集中于那些帮助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源职能上。但是,保险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时,也不能忽略其可能产生的劣势:(1)保险业内部信息可能被外泄;(2)可能减少了管理者与其基层员工沟通的机会。 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对其管理者提出了以下要求:(1)拥有对企业的高度理解与认知。即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能够在对本企业的战略目标、业务模式、产品与服务技术等情况足够了解的基础之上,对外包项目进行系统的设计,有选择性的定制符合企业文化及发展的项目包;(2)具备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体系与实践经验。即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能够利用足够的专业知识与外部专业机构平等对话与协商。同时,能够结合本企业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对外包专业机构提出特定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对外包机构进行招标与筛选,确保企业能够以最低成本获取最适合本企业人力资源体系的相关服务;(3)能够对外部专业机构有足够了解。即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准确掌握外部保险专业机构的情况。譬如,在培训外包时,需要了解各保险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专家情况、课程体系、课程特点、培训质量、品牌声誉等等;(4)具有与外部保险专业机构合作的相关能力。即要求人力资源管理者掌握人力资源外包的技术和方法,包括如何进行外包价格的谈判,如何签订外包合同,如何对外包的效果进行评估,如何在外包的过程中进行监控以确保外包的质量等方面。 四、开发人力资本 20世纪90年代以后,人类社会开始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活动对知识的 依赖 ,人力资源是一切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在经济增长中人力资本的作用大于物质资本的作用。人力资本将演化成生产要素中最为活跃、最具创造力和最有价值的要素,成为未来经济持续增长的核心资源。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和实践证明: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员工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已成为边际生产力增长的支撑点,高素质的劳动力所提高的生产率将抵消寻找廉价劳动力的任何优势。经济形势的发展对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同样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保险业为了在组织中建立人力资本,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重视发展战略,以确定在保险业内拥有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优势。配置项目主要集中在鉴定、招聘、吸收最好的并且是最有希望的、最有效的、最有才能的人。培训项目主要包括那些调配实务,以提供增强技能。另外,大多数保险业人才倾向于复合型的竞争力和潜能,即从经验中学来的而不是轻易教出来的。因此,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应该努力为员工提供发展的空间,并落实岗位责任和要求,有足够的灵活性允许其不断成长和学习。此外,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除了需要为员工的发展投资以外,还要想方设法利用现有的知识,努力授权给员工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和介入,这样人力资本才能够得到更全面的利用。 以上分析可以说明: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现代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需要更加专业的从业人员,他们需要全面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与相关经验,并且要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积极吸收各种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学习新的管理技能,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有效地应对当前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所面对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美]亚瑟W.小舍曼、乔治W.勃兰德、斯科特A.斯奈尔合著,张文贤主译。人力资源管理[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裴光著,中国保险业竞争力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3]吴定富主编,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1979-2003)[J],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6. [4]孙祁祥等著,中国保险业:矛盾、挑战与对策[M],北京;中国出版社,1999. [5]张洪涛、郑功成主编,保险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责任编辑:雨昕 浅论IT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