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纳税人怎么申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弥补,基本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为5年。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对于不同的类型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年限的规定有以下几种:1五年内弥补《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2八年内弥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3十年内弥补财税【2018】7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4政策性搬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凡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5开办费国税函【2010】79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提示:1、本文中的“亏损”是所得税法认可的亏损,而不是会计亏损。2、弥补期为5年的可能后发生,但与弥补期为10后的亏损相比,可能会先到弥补截止期,对这一点,文件明确“先到期的先弥补”。即弥补期为5年的亏损相比弥补期为10年或8年的亏损可能后发生,按“先到期的先弥补”的规则执行。更多推荐: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主要内容、税率及计算公式
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及部分系统停机的通告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按照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将于2023年4月27日上线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为确保相关功能顺利上线,我局将对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停机,停机期间将进行相关功能优化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系统停机时间(一)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将于2023年4月24日18:00停机,2023年4月25日8:00后恢复运行。特别提醒,停机期间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请您于2023年4月24日17:00前登录纳税人端开票软件,提前开具发票。(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将于2023年4月24日18:00停机,2023年4月25日8:00后恢复运行。停机期间,将不能开展发票勾选和发票用途确认业务。(三)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将于2023年4月22日20:00停机,2023年4月25日18:00后恢复运行。停机期间,将不能开展发票查验业务。二、启用功能介绍(一)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其中纳税人比较常用的功能为发票勾选确认,与综服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操作习惯,无需纳税人额外学习。如您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收到“尊敬的纳税人:…请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票业务…”相关消息提示,请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非受票试点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操作。(二)新增征纳互动功能。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时,如对操作方式、操作流程等存在疑问,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征纳互动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文字、图片、屏幕共享等方式获取办税帮助。如您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对电子税务局升级变化内容存在疑问,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界面点击查看操作指引、关注“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查阅专题辅导,也可通过在线咨询、税企交流群、办税服务厅、拨打12366进行咨询或反馈意见建议。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附件: 税务数字账户操作指引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操作指引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3年4月21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诹缱铀拔窬炙拔袷终嘶Ш驼髂苫ザδ芷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