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澄秦财务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初级会计成本计价方法
问:融资租赁有何税务规定?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1.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开具销售发票,业务中的出租方必须是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具体为银监会许可的金融租赁公司和商务部许可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且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只适用于承租人,对于出租人仍须缴纳营业税,如果属于 营改增 试点地区的租赁公司,还可以就收到的利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可抵扣进项税额。由于目前 营改增 税收政策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规定尚不明确,在此不再赘述)。2.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与税法要求一致,不需作纳税调整。当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大于公允价值时,在资产折旧上,税务与会计上无差异;否则,就会产生异。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税法上要求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租期内平均在税前扣除,每年会计上做财务费用中分摊进来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需要作相应的纳税调整,多记的需作纳税调增,少记的需作纳税调减,而分摊进来的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则不需要纳税调整。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四、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 借款合同 计税贴花。【】 责任编辑:泥巴姐
“五证合一”指的是哪五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什么?“五证合一”实施步骤你清楚吗?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五证合一”知识点~1.“五证合一”指的是哪五证?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④社会保险登记证⑤统计登记证2.“五证合一”实施步骤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一照一码”;自2016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即营业执照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统计证号及社保登记证号统一为一个登记码,标注在营业执照上。在五证合一改革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再提出申请,所有的数据共享转换工作都由政府部门在后台完成。3.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件。4.涉税基础信息的补充采集(1)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的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的基础信息,可在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2)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5.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工商登记采集信息外的其他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由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6.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新设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相关标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企业所得税预缴容易混淆?教你正确辨别!